中国加强棉花质量监管防范信贷风险
200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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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出通知, 要求各有关产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监局和农业发展银行分行,对在农发行开户企业使用农发行政策性贷款收购的棉花, 采取质量监督与信贷资金供应挂钩的办法进行协同监管。
通知说, 本次质量监督检查的范围是取得各级农发行贷款资格的各类棉花企业;检查的环节包括收购、加工和库存等环节; 检查的对象是收购的籽棉、皮棉以及加工、库存的批量成包皮棉; 检查的重点内容是棉花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及其收购、加工、库存棉花的质量、数量。
对棉花企业收购、 加工和库存棉花质量违反《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农发行要依据棉花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管理贷款, 实行相应的信贷制裁。在棉花企业被责令整改,但整改未到位之前,停止发放新的贷款; 对丧失资质条件的企业,出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异性纤维问题突出等严重质量违法案件以及存在少收多报、低收高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 不再提供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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